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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气象科研所改革试点启动
来源:www.qrxl0826.com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点击次数:34次

省级气象科研所改革试点启动

11月18日,根据中国气象局党组的统一安排,科技与气候变化司(以下简称“科技司”)组织召开省级气象科研所(以下简称“省所”)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交流试点省所改革思路和重点任务,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科技司,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南等5个试点省(自治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省所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发展现状,破除制约省所发展的制度藩篱,支撑省级气象高质量发展。明确责任,坚持省(自治区)气象局的改革责任主体,做好省所改革试点的支持保障;明确定位,坚持省所科研主责主业,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坚持国省统筹,加强与业务单位以及部门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坚持科研业务融合,强化业务贡献,重点解决省所优势领域业务服务关键科技问题;加快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评审机制、以业务转化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以业务贡献为导向的科研机构平台和人才团队评估机制;紧抓人才龙头,组建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的创新团队;一体化配置创新资源,在省所改革中统筹部署科技项目、平台基地、人才团队、资金投入、科研机构编制、科技改革政策等6类科技资源;突出特色,大胆尝试,加强科研业务融合,服务地方气象高质量发展;明确节点,稳步推进省所改革试点工作,组织编制完善改革试点方案。


据悉,本次省所改革试点将结合中国气象局推进的省及省以下气象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省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配套改革,指导省所回归科研属性,强化科研主责主业,以区域、流域、重大天气气候系统、行业服务等为纽带,加大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与省所的改革协同和创新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

(作者:张艺博 何勇 责任编辑:刘淑乔)